9月10日零时许,北京海淀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接“110”报警,龙翔路居民李某报案称有一男的钻窗进入其家,被其发现,现将该人锁在屋里。
花园路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在从10号楼433号的窗户爬向432号窗户,并打碎432号窗户钻入室内,民警立即将现场封闭。
这时,情况又发生了复杂的变化,犯罪嫌疑人进入室内后,将屋内的煤气打开,并手持碎玻璃胁持屋内一名妇女,扬言“我活不了,你们也别想活”,形势十分紧迫,这时,在二楼窗户防护栏上观察情况的民警陈朝辉发现犯罪嫌疑人胁持着人质躲进了厕所里,龚嘉明所长迅速沿窗户的防护拦爬到3楼,钻入屋内,副所长高云波,民警陈朝辉等人也紧跟着钻了进去。
屋里煤气味较重,随时都可能发生爆炸,犯罪嫌疑人仍在顽抗,用一个碎瓷碗顶着人质的脖子,龚嘉明所长用枪指着犯罪嫌疑人,责令其放下人质,趁犯罪嫌疑人犹豫,陈朝辉迅速将人质拉到一旁,与龚所长一同将嫌疑人按在床上,门外的民警也迅速冲进屋内,关闭了煤气开关,将嫌疑人铐住带离现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叫李洪波,男,1981年出生,内蒙古扎兰屯市北郊村二组人,现在海淀区小关街南北风味餐厅打工。该人供认了盗窃财物,胁持事主拒捕的事实,现该人已送分局预审处进一步进行审理。